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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 将道德融入法治建设

近年来,随着中央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基本方略的提出,山东省汶上县司法局汲取汶上优秀传统文化的智慧养分,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不断创新社会治理,将法治和德治融入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中,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将道德融入法治建设,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形成向善向上的社会氛围,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法德文化融入百姓生活

法德合一,以文化人。每年汶上县司法局都要邀请济宁普法文艺宣传团来我县县、乡、村进行文艺巡演,演出内容涉及百姓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不登记结婚引起的风波》、《王老法教子》、《儿女赞》、《扶正压邪》、《移风易俗》、《老有所养》、《苦乐娘亲》等节目,生动、形象地演绎了老百姓身边的人和事,寓教于乐,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宣传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引导人们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郭仓镇的“普法宣传文艺队”自编自演关于遵纪守法和社会文明新风方面的普法文艺节目,常年活跃在各个村,为群众送去法律大餐;军屯乡南留村群众自发组织成立了文艺宣传队,以小品、歌舞的方式来宣传计划生育、农村养老、子女教育等知识,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德结合,增强实效。康驿司法所以宣传法律法规为切入点,与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教育相结合,以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村、进社区等“六进”为载体,在全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增强了群众的文明行为意识和法治意识,推动了全镇人民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有力地促进了乡村文明建设和“法治康驿”建设的良性发展。郭仓司法所定期在“乡村儒学讲堂”开展活动,将社会学、心理学和传统文化相结合,以案例的方式传播品德建设,提高农村文明程度,营造农村法治文化氛围;县普法办联合全县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设法治课,利用班会、国旗下讲话、手抄报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了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较好地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

法德共建,文明兴汶。汶上县司法局以各级示范村为重点,督促乡镇加强普法宣传栏、普法一条街、普法小广场、法制长廊等阵地建设,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近年来,积极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其中,白石镇的法治文化建设基地着力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的常态性、趣味性和实效性,以新颖的设计理念、准确的目标定位、良好的普法效果为宗旨,借助寨子社区的主宣传栏以及白石文化广场的建立,用图文并茂的形式集中展出近20版大幅法治宣传栏、法律名言名句以及淳朴的农家文化,成为法治文化建设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次丘镇段庄村围绕村庄历史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移风易俗、传统美德、法治文化教育为主题,打造了移风易俗、新24孝图、儒学故事等多种墙体彩绘,以文化人,倡导文明和谐的新风尚。白石“法治文化长廊”通过生动形象的案例漫画、脍炙人口的法治标语、民风淳朴的“和、孝、让”等农家文化,向村民宣传涉及土地纠纷、婚姻家庭、计划生育、遗产继承、相邻权纠纷、事故索赔等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村民在休闲娱乐之余受到法治教育,实现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由单一的说教式、灌输式转变为群众的感性共鸣和自觉接受。

创新形式,智慧普法。做好“雷锋日”、“三八妇女节”等法制宣传日与群众的“面对面”宣传;开通企业短信号普法公共信息平台,及时向全县1550余名领导干部通过短信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通过汶上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O2O”管理平台、微博等做好“线上”的法律宣传;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1110人参加网上普法考试;开展送法下乡、课堂授课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在主要街道、农贸市场、老年人活动中心、文化广场以及各镇集市开展法律宣传;通过电视台讲法,使全县人民对新法律法规有了详细的了解;将法制宣传活动向农村社区延伸,通过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在办案和调处纠纷中宣传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示范带动,弘扬正气。崔明启在郭楼镇西李庄村德高望重,他曾被汶上县政府聘为首席法律顾问,是汶上首个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经常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退休后的崔明启发挥余热,回到老家西李庄后,自愿担当村里的治安调解员,有一次为了解决邻里排水纠纷,他自掏腰包修建起排水管道。热爱文学,文学素养深厚的他在闲暇之余还创作了《白英点泉》、《平阳公主》等多个剧本。李翠香是距崔明启老家20里路远的王府庄村的一名普通妇女,2014年,李翠香获得“感动济宁”十佳人物和“孔孟故里十大孝星”等荣誉称号。“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李翠香是传承美德的先进典型。崔明启自编剧本为好媳妇点赞,用先进典型弘扬了传统美德。

法德兼治,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汶上古称中都,孔子宰中都为儒家学说奠定了现实基础,提供了治国理政的宝贵经验。孔子宰中都,行教化,劝农耕,百姓安居乐业,出现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安定局面。汶上县司法局立足本县特有的儒释道等文化资源优势,针对当前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多样性的现实,充分挖掘儒家文化关于和谐、无讼等思想精华,佛教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运用到人民调解工作中,特别是在对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的调处中,将“和”文化、家庭美德等融入人民调解中,引导基层群众通过非诉讼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用传统文化建构当代价值观,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途径与平台,引导人们以法治观念指导和规范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平安和谐。

2015年,汶上县开始在全县范围创建“和为贵”人民调解室。“和为贵”突出一个“和”字。“礼之用,和为贵。”“和为贵”调解室用公开透明“依法调解”与“以德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实现调解方式的转变。利用“和为贵”调解室化解邻里纠纷、教育广大村民,使得矛盾多发的老大难村一举实现了由乱到治,变为平安建设先进村、文明村。目前,全县共创建镇、村两级“和为贵”调解室84个。“和为贵”调解室使社会矛盾就解决、群众纠纷就地化解、邻里关系就地和解成为了现实,有效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基本实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基层和谐社会建设注入积极元素,成为融洽干群关系的“连心桥”、促进社会和谐的“助推器”。各司法所还将本乡镇中心工作、文化特色、资源优势融入到司法行政工作中,开创了各具特色的调解方式。“郭仓家事调解工作室”,着重应用心理学调解既涉及财产继承和分割,又具有血缘关系的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针对一个时期部分老年人赡养、居住、人身等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现状,南旺司法所认真分析原因,加大排查调解力度,对排查出的这类纠纷,一般采取公开调解的方式进行调解,以案说法,调解一件,教育一片。以三里堡一村为试点,开展签订老人赡养协议活动,通过老人赡养协议来约束那些不孝的成年子女,同时,也以此来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的宣传。通过细分析巧调解,全镇赡养方面的民事诉讼案件和民事纠纷明显减少,弘扬了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有效保障了全镇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法德结合,以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中国法律援助蕴涵极为丰富的传统道德价值,具有明显的“善”的价值趋向,其实现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为人民服务、扶贫济困、尊老爱幼等良好的道德风尚。近年来,汶上县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职能,积极做好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在赡养、赠与等家事纠纷办案中,法律援助律师坚持“诉讼的利器轻易不能使用”、“易简不易繁,以亲情为主”庭前调解的方式,将传统家庭美德教育贯穿案件始终,法理结合,以道德亲情感化当事人。给无能力为自己辩护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犯罪案件提供法律援助,为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的案件提供法律援助,为赡养协议、抚养协议的公证提供法律援助等等,这些都可谓是为人民为社会做好事,同情弱者,扶贫帮困助残,充分体现了仁爱积善、尊老爱幼的传统道德价值观。年过八旬的刘某在汶上县法律援助中心李婷律师的帮助下,经过对其子女法治教育、道德感化,终于为老人赢得法院公正的判决。2016年,共为老年人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9件,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汶上县司法局连续五年被汶上县委、县政府授予“孝亲敬老模范单位”,2015年,汶上县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荣誉称号。

强化思想政治和道德建设,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作为履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司法行政干部职工,除具有专业的法律素养外,还需要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近年来,汶上县司法局坚持以建设过硬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紧紧围绕“平安汶上”建设大局,着力增强法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在全系统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相继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公务员职业道德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修养,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成为全体司法干警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狠抓纪律作风、行风政风建设。对一位在年终乡镇站(所)行风评议中连续两年位居后三名的司法所长予以免职。近年来,全局无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按照重品行、讲操守、守规矩的要求,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今年以来,全县17名执业律师入选“全县法律专家库”。不断加强法律服务人员的社会公德。汶上县司法局每年组织县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人员捐款,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到乡镇敬老院看望慰问老人。积极帮助联建村实施“银龄安康”工程。春节、重阳节期间,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献爱心、送温暖”捐赠活动,筹集捐款对包驻村、联建村的困难老年人、困难老党员分别进行走访慰问。为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更好的服务基层群众,感受到司法行政大家庭的温暖,县司法局领导还专门到法律服务工作者林洪向家中看望其患癌症的父亲,并为老人送上1000元的慰问金。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增进了法律服务行业和群众的感情,弘扬了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增加了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了法律服务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